经三原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M | ||||||
C-2024-01 | 位于三原县城西部 | 73333.33 | 商业 | ≤5.5 | ≤ 50 | ≥ 20 | ≤ 80 | 40 | 2310 |
起始价(万元) | 11550 | 增价幅度(万元) | 72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0 | ||||||||
备注 | 本宗地涉及代征公共绿地(约3亩)、代征路面积(15.28亩)费用参照该区****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市场管理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市场管理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陕西省三原县清河开发区豪诚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进行。挂牌时间为:****9时至****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市场管理股
联 系 人:王 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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