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略)醴娄高速公路总承包十四施工分部安全材料、五金五杂材料采购第1、2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采购公告
原文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修改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二、采购文件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附录2
原文为:
响应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略)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略)件)或承诺函。
修改为:
响应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安全材料或五金五杂材料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函。
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采购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