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天健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天健悦湾府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天健悦湾府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4街坊。根据《深圳市****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调整
1.计规定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6213.02平方米调整为16124.02平方米,其中消防避难空间、架空停车、架空公共空间面积不变,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6520.11平方米调整为6431.11平方米。
本次核增建筑面积指标根据测绘预查丈情况更新数据,不涉及图纸设计内容修改。
(二)机动车位地上/地下数量分布调整
机动车停车位由地上285辆、地下985辆调整为地上250辆、地下1020辆,总停车位数量1270辆保持不变。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
2.天健悦湾府项目施工现场
3.点击登录查看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点击登录查看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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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