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略)招标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项目概况:(略)
【注】项目名称、规模以批复立项文件为准。具体招标代理业务,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内容为准。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委托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委托为由要求费用补偿。
1.5.2 采购范围:包括且不限南航(略)施工、服务、货物等招标代理业务。
1.5.3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下浮率区(略)。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内容综合考虑,报下浮率;超出下浮率区间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实际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通知》(计价格{(略)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下浮率)
1.6服务地点及服(略):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南航2024(略)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已委托的工(略),则该服务期限(略)。 |
1.7 合同期限:(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略)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略)。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略)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略)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略)(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供应商必(略)(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略),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略)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略),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略)。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其他要求:
2.8.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备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和竞价截止前三个(略)
2.8.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9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日前已具备在**公共**交易中心组织招投标活动的能力。(需提供在**(略)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略)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略)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7时30(略)。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略)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略)。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略)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略))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