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采购公告
(略)就批准实施(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本次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略)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略)。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1时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略)。本次谈判(略)。(注:1.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2.无需(略)。)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采购地点:
(略)采招办((略) 仲景楼13楼采招办)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略)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略)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
2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略) |
3 |
采购品目 |
(略) |
4 |
采购扶持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质性要求)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
5 |
评审情况公告 |
在(略)官网发布 |
6 |
谈判咨询 |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7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评审情况现场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医院采招办领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8 |
响应(略) |
投标响应文件(纸质)一式1份 |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略)
一、供应(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略)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可多级授权。如:总公司授权省分公司,省分公司授权市分公司)。④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略)”;⑤若为自然人:提供“(略)。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履行合(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参照政府采购政(略):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略)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略))。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托管资质证明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无传染病健康证明
3、本(略),所有原件、复印件都须供应商单位盖章(鲜章)。
第五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略)
1、(略):暂定2024年7月11日至26日,共计12天(不含周末)
2、实施地点:(略)
3、付款方式:(略)
4、违约责任
4.1、如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
4.2、验收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第六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须知
1.1报价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略)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格式文件,如生产厂家授(略)),否则相关(略)。
1.1.2翻译的中文资(略),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2计量单位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4知识产权
1.4.1供应(略)(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略)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略)。
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响应文件组成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可合册装订)、报价文件(单独密封)两部分。
2.1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略)。
2.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供应商简介;
2.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略));
2.2.3技术应答表((略));
2.2.4商务应答表((略));
2.2.5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略))
2.2.6其他有利于采购(略)。
2.3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略)((略))。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2.3.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略)。(实质性要求)
2.3.2供应商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三)响应(略)
3.1供应商(略)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4.1响应文件一式1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略));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2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略)
4.3响应文件必须(略),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和盖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若不满足以上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5全部响应文件必须无钉左侧胶装,响应文件须统一使用A4幅面纸,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否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5.1谈判供应商应将其响应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响应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分包号;若不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拒收其响应文件。
5.2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如有分包)及“响应文件”。
5.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5.4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略)。对由此造成提(略),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6.2因响应文(略),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6.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第七章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本章节主要是明确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部分内容的格式要求。对于在本章节已列出的格式要求,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尽量按要求编写;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第八章谈判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一)总则
1.1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应为三人以上单数,由采购科室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略)
(三)谈判及评定程序
3.1查验响应文件。供应商签到、拆封响应文件,并当(略)(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是否规范)。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要求。
3.2谈判文件初审。
3.2.1资(略)
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3初审结果的公布。
评审小组初审结束后,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将通过和未通过初审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3.4谈判过程
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4.1谈判的(略)机会的方式确定。
3.4.2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5最后报价
谈判结束后,评审(略)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略),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6复核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现场抽签决定其排名顺序。
(四)确定(略)
4.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按照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略)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4.3采招办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附件:
托管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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