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核技术利用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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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全本 |
1 |
**川(略) |
**市**市境内 |
**川邻铸造技术有限公司 |
**泰(略) |
2024年6月11日 |
下载公示稿-**川邻铸造技术有限公司新增1台X射线自成像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
注:根据《建设项(略)(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