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
**市**怡乐路怡乐四巷25号首层自编103
项目编号:
(略)
出租底价:
(略)
面积:
(略)
截止时间:
(略)
租赁期限:
(略)
出租用途:
办公
特 色:
可注册(略),小区管理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产权交易所(http://(略)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金不含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前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国有(略) | ||
出租*(略) | ||
**市**怡(略) | 标的所在区域** | |
房屋 | 出租用途办公 | |
481.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30天免租期 | ||
可注册(略),小区管理 | ||
不动产权证书 | ||
粤(2023)**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
1219.7791 | ||
商业服务 | ||
**市园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是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2024-05-08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是 |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6)个周期 |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略)(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略)。 | ||
公告期满后,由**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 |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略):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略)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成交方须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略)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略)。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略)。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不允许 | ||
是 | ||
(略) 元。 |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收款单位:**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略),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略)2.意向方向**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略),按时参与**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略)、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略),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略)除外。 (2)若意向方(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略)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5.意向承租方需报名时提交《承租方案》,方案包含物业地址、规划方向、用途、现有项目等简单的承租意向和经营实力的说明。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略),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年三个月租金金额)。 3、租金不含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6.3元/㎡.月。 4、承租方是承租物业的安全责任主体,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 5、承租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的保证人。保证人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向出租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略):合同期内的每期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管理费、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出租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承租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略)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产权交(略),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 1、法(略):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略) (2)《承租方案》原件(包含物业地址、规划方向、用途、现有项目等简单的承租意向和经营实力的说明); (3)**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承租方案》原件(包含物业地址、规(略) (3)**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1.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2.承诺如被确认(略),按照出租方提(略)。 3.我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的保证人。 4.承诺我方具有(略),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出租方信息
**市园林(略) | ||
**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略)。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略)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略)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略),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林先生、林小姐 | ||
(略)、(略) |
附件材料
查看(略) |
查看附件信息 |
查看附件信息 |
与精选项目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