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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土地验收服务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消防技术服务 2.建设服务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服务类型:其他
服务事项:其他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一.资质最低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注: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制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制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
其他要求:一.业绩最低要求:自****以来(以土地验收意见或用地批复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地专项验收或土地报批项目。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自****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后需附(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2)土地验收意见或用地批复文件的复制件;(3)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二.项目负责人最低条件: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以来(以土地验收意见或用地批复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地专项验收或土地报批项目。 三. 项目组其他人员最低条件:3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应附相关资料: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复制件;2、项目负责人经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2)土地验收意见或用地批复文件的复制件;(3)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工程技术标准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月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比选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950000元
选取时间:按比选需求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比选书
选取地址:见公开比选文件
备选机构数:见公开比选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 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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