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设备 |
标 的 量 | 1台 | |
标的地址 | 济南市****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理办公会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中新评报字(2024)第0099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
标的简介 | 本次出租标的为四轮移动污水泵车1台,规格:1000m3/h H=10m,厂牌型号:三角洲牌KDZY300-1000-10,购置日期2020年,购买原值:110177.00元,设备状态良好。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租赁,其他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099号。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月起 | 租金标准 | 不含税2000元/月 |
租金标准说明 | 按月结算,若出租方设备工作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发生天数结算,结算单价为包月价格除以30天,设备燃油由承租方承担,设备进场、出场费由承租方承担。 | |||
付款期限要求 | 每月21日至次月20为结算期,出租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次月底支付上月结算额的100%,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方不得将设备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方使用地点必须为济南市及周边区域之内,意向承租方若未与点击登录查看及下属分子公司产生过出租或承租业务在承租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50000.00元。 | |||
其他标的要求 | 无 | |||
保证金额 | 意向承租方需缴纳承租保证金:2000.00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32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至****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