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修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人员配置 “1.供应商提供投入服务该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计算机)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2.供应商提供投入服务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1分,本小(略)。”
更正为:
1.供应商提供投入服务该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2.供应商提供投入服务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1分,本小项最多得11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根据《**省(略)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省**市**康城路一段金融中心7号楼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