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严禁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严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组织抽取专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各类招标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各类质疑异议,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放通知书。
项目名称: 电力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 30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如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按照 方式①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方式①:按最低价供应商的报价先后顺序确定;如最低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则按照以下综合评分标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办法详见比价通知书)。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竞采最低限制: ¥3000
服务实施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 19:28:16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6:28:16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