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执法记录仪与数据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LF-HW-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点击登录查看执法记录仪与数据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3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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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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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执法记录仪与数据采集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安徽*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8*0958
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8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会议室
七、 其他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
理。
(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提供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公安局。
司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公安局
地
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
联系人: 王锦荣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联系人: 刘慧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慧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限有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