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镇镇标准化厂房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六镇镇标准化厂房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现做以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第9页 “25.1 投标文件:书面(略),正本 壹 份,副本壹份。”现修改为“25.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贰份。”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略)。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2号商铺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