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普通公路灾毁修复工程补遗书
致:(略)
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略)
2、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性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非**省内的,各省关于资质证书有效性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补遗书如有不符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投标人应认(略),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略)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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