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校医院口腔科委托外加工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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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受(略)委托,对(略)校医院口腔科委托外加工项目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校医院口腔科委托外加工项目服务 二、磋商文件编号:(略) 三、采购预算及评审办法 1.采购预算:(略) 2.评审办法:(略) 四、委托加工服务项目内容:全瓷类、全瓷嵌体、全瓷贴面、全瓷桩核、固定烤瓷、固定金属、金属嵌体、金属桩核、聚合瓷类、临时冠、固定其它、临床服务、活动托类、排牙、充胶、活动其它、正畸类等。(注: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五、(略): 1.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略):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个人所得税除外)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略)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略)目(略)。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略)等,对获得(略)。 七、获取竞争(略): 获取时间:(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登记邮箱。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兰工坪校区励德楼(3#楼)310室 3.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略)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天须提供投标人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车牌号等信息发送至邮箱(略)@qq.com,便于采购人备案。因未及时报送人员信息导致无法入校递交响应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略)招标中心网站(https://zbzx.lut.edu.cn/)和**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同时发布。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名:(略)**分公司 开户行:(略) 帐号:2703 0019 0920 0081 302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电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