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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告厅改造校内招标公告

长春南关区 招标预告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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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略)附属中学报告厅改造 校内招标公告

校内招标编号:DFA-BFJL-DL-(略)

一、招标条件

(略)受(略)附属中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DFA-BFJL-DL-20240933的“(略)附属中学报告厅改造”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略)。

(略)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略)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报告厅装饰、电气及给排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略)万元(包含暂列金8万元)。

2.4项目地点:(略)

2.5计划工期:2024年 7月 21日——2024年 8月 1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略)

3.1满足(略)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略)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近三年(2021(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年((略)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等及以上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

3.7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8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略)。违反(略),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13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略)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略)参与本项目;

3.1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略))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3.1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略)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略)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省**市**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略)获取校内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3时30分,地点为**省**市**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略),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技术咨询:(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单位地址:**省**市**生态大街291号(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扫黑除恶

(略)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人民大街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略)、(略));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略)cn);

5.通过(略)“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附件【[非政府采购]校内招标文件(工程)-DFA-BFJL-DL-20240933-(略)附属中学报告厅改造-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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