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公告
现有一宗土地位于**曙光乡晨光村,经地籍调(略),现将土地位置、权属性质、界址、面积等公布如下:
土地位置:(略)
土地使用权面积:(略)
权利人:(略)
用途:(略)
权属性质:(略)
四至界址:(略)
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六规定,该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无争议,土地性质为国有,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分局(联系电话:(略)),逾期未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淖尔市自然**局**分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