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略)
拍卖出让公告
蒙国土拍告(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略):
宗 地 编 号 |
宗 地 坐 落 |
宗地 面积 (㎡) |
出让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
建筑 高度 |
||||||||
MCGT2024-2A |
周元路(略) |
44194.64㎡(折合66.2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80m |
住宅用地部分70年,商业用地部分40年 |
13560 |
272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4-003 |
MCGT2024-2B |
周元路(略) |
, 50874.03㎡(折合76.31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80m |
住宅用地部分70年,商业用地部分40年 |
15610 |
313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略) |
MCGT(略) |
周元路南、经十八路西、尉迟大道东、秋水路北 |
(略)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80m |
住宅(略),商业用地部分40年 |
20550 |
411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略) |
MCGT2024-4B |
周元路南、经十(略) |
68812.19㎡(折合103.2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80m |
住宅用地部分70年,商业(略) |
21110 |
4230 |
其它规划设计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略) |
[特(略)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5日,到**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略)7时30分前,向**县自然**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略)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县公共**交易部门将在(略)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拍卖时(略),竞价地点设在(略)。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略)(不计息)。
(四)各地块的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不计息),3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以上各地块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略),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略)。
(六)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自然**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它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一)竞买(略)
1、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2、(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 系 人: (略)
(二)除竞买保证金之外的土地出让金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应及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县税务局纳税大厅现场办理涉税登记及通过三方关联账户办理竞买保证金及后续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缴手续。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