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采处((略)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略)”(项目编号:2024zfcg00366)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略)
(略)万元
当事人1(采购人):(略)
地址:(略)
当事人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8幢10楼1020室
当事人3(中标供应商):(略)
地址:**省**市****北路349号4层416室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6月12日收到的对“(略)”采购结果的监督检查申请所涉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核查情况
监督检查事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略)。
经核查,根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等,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故监督检查事项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监督(略),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可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略)活动。
2、对(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我机关将依法另行处理。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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