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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种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分包二

西宁城北区 招标预告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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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种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种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货物)2024-110-1号

项目名称:(略)种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标项名称:(略)种畜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分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略)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略)

方式:在(略)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海湖新区**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电子信箱:(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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