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膳食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1)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人员配置 注释第1条原为:“注:1.上述涉及到证书的打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2023年5月至今投标人向持证人支付连续三个月以来的工资银行证明复印件予以佐证。”现更正为:“注:1.上述涉及到证书的打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09:00 递交截止时间:****09:30)
现更正为:“****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09:00 递交截止时间:****09: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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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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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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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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