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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保定 全部类型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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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 21:00:00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1.2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涉及面积约 41.76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水利工程、园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智慧工程等;

( 2 )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建筑部分)总占地面积 25424.4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共服务、休闲配套、卫生间用房,同时建设建筑周边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配套管网工程等;

( 3 )启动区中央绿谷和东部溪谷及临淀湾一期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38.76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灯具及配电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电力工程和拆除及恢复工程等;

( 4 )新安北堤北侧绿地工程( EB11 以北部分)整体面积约 198.99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

( 5 )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总面积约 285983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土建工程(包含铺装工程、小品工程)、给排水工程;

( 6 )雄东片区 B 单元配套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1.4984 公顷,包含 1 处社区公园, 2 条带状公园。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水系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系统工程,外电接入工程等;

( 7 )容东片区****

( 8 )容东片区东侧绿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101.05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水系工程、电气工程、浇灌工程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 1 )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对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建筑部分)、启动区中央绿谷和东部溪谷及临淀湾一期配套设施项目、新安北堤北侧绿地工程( EB11 以北部分)、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雄东片区 B 单元配套公园项目、容东片区及周边区域排涝整治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范围:开展项目区域内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备案登记表中或者批复初步设计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总结报告;协助办理与水土保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配合完成水保专项验收。

( 2 )二标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容东片区东侧绿地项目、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建筑部分)、启动区中央绿谷和东部溪谷及临淀湾一期配套设施项目、新安北堤北侧绿地工程( EB11 以北部分)、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容东片区及周边区域排涝整治提升工程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及通过水保专项验收。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建筑部分)、启动区中央绿谷和东部溪谷及临淀湾一期配套设施项目、新安北堤北侧绿地工程( EB11 以北部分)、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雄东片区 B 单元配套公园项目、容东片区及周边区域排涝整治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二标段:容东片区东侧绿地项目、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东西轴以北)提升工程(建筑部分)、启动区中央绿谷和东部溪谷及临淀湾一期配套设施项目、新安北堤北侧绿地工程( EB11 以北部分)、容东片区剩余绿化工程、容东片区及周边区域排涝整治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响应。在评审阶段,评审小组将按照最高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 标段。

2.4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2.7 本采购文件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适用于两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财务要求: / 。

( 3 )业绩要求: / 。

(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 1 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6 )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4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 6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7 )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 8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1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 12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14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 15 )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 16 )根据《雄安新区****

( 1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2 个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 4 年 6 月 26 日 22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7 月 3 日 9 时 29 分 59 秒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s:****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 “ 我的项目 ” 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 4.1 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TBJ 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 1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 “ 签到人姓名 ” 、 “ 手机号码 ” 。

( 2 )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 3 )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 CA 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 4 )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 )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业务操作指南 ” 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_ 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联 系 人:颜工、周工、刘工

电 话: **** 转 8000

邮 箱: ****@qq. 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 、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 50M 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 、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 、在生成投标 / 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 / 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 - 【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 、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 - 驱动管理,点击 “ 一键检测 ” ),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建议使用 google 、 Edge 、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 、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 CA 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 **** ;

北京 CA 数字证书: **** (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 **** 。

公告/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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