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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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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代建单位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部新区BQ22-05-01地块。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120 亩,总规划床位 1000 张,总建筑面积约190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295 平方米(门诊医技楼约39909平方米、住院楼约53491平方米、科研教学楼约17465平方米、感染楼约2850平方米、发热楼约1560平方米、医废处理站约300平方米、连廊约650平方米、汇流排间约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505平方米 (其中人防急救医院建筑面积为约2800 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约71705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机动车停车位1800辆(地面停车位250辆,地下停车位1550辆)。项目总投资21.94亿元。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计划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3,2施工计划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前完成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相关区****
2.4.2施工招标范围:
2.4.2.1建筑与装饰工程:
门急诊医技楼、科研教学楼、住院楼、感染楼、发热楼、医废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连廊、液氧站(汇流排间)、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建筑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实施至抹灰层)、屋面工程(实施至防水保护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除室内房间以外的防水)、预埋件(幕墙、钢结构的预埋件)。
2.4.2.2通用安装工程:
(1)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
(2)给排水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屋面排水。
(3)暖通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合同工程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施工图审图合格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图合格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施工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且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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