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低效无效物资二批(资产包9)
GR2024TJ(略)
挂牌价: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6-2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7-11
其他类
资产类别
**省 **市
所在地区
交易(略)
项目负责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委托会员联系方式
委托经纪会员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略) | ||||||
浙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略) |
中煤第五建设(略)(资产包9) |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省**市 | ||||||||
**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202(略)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备案 | ||||||||
(略) | |||||||||
(略) | 账面价值(万元)4.(略) |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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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的无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标的数量和质量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承担瑕疵担保,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方在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资产交接时,涉及到的交割细节由转让方制定。 3、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必须承担额外的增值税税款(税率13%),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将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
包括矿用污水处理设备装置等。 |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否 |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中煤第五建设(略) | |||||||||||
**市淮**路(略) |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王继全 | 成立日期(略) | ||||||||||
151,(略)万元(人民币) |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略)J | 经营规模大型 | ||||||||||
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勘察;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略),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打字复印;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除稀土、放射(略));旅客票务代理;办公服务;广告制作;煤炭洗选;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住房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消防器材销售;供冷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市政设施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棋牌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略)) | |||||||||||
其他 |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略)X6 | ||||||||||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略) |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2)49号 |
交易条件(略)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4-06-2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略) | ||||||||||
**信息披露,不变(略),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一次付清 | |||||||||||
网上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略))。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产权(略)。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由于标的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实物目前位于第三方处或矿井下保管,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踏勘时实物现状进行后续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必须前往资产所在地对标的(略)资产质(略)。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及相关附件。(3)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内部流程履行完毕,具备签约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4)本项目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5)同意**产权在出(略)方账户。(6)受让方自备或委托第三方运输本标的资产(略)),应遵守转让方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转让方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受让方进行处罚,由此导致的安全责任或其他责任由受让方承担。(7)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清运,清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确保标的存储地点临近设备设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受损害,发生侵害转让方权益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8)受让(略)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接受转让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清运工作时间为45个工作日,若受让方未(略),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9)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受让应符合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等,若受让方因环保、安全、资质等不符合相关政(略)承担。受让方须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略)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略)。(10)标的资产作为废旧物资进行转让,若受让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不恰当行为产生的安全、产权等纠纷,一切后果(略)。 | |||||||||||
意向受让(略)。 | |||||||||||
否 | |||||||||||
是 | |||||||||||
26 | |||||||||||
否 |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