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周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县周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县周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略)
1.3资金来源:(略)
1.4服 务 期:(略)
1.5服务地点:(略)
1.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7服务标准:(略)
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略)
**县周园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略)
公告日期:(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略)
评标地点:(略)1810室(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评委名单:(略)
五、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略),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略)
服务期:(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略)
服务期:(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略)
服务期:(略)
经采购人(略)确定中标人如下:(略)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 址:(略)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6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