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展沟学区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展沟学区初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利辛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武琦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通知: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1页“12.2 预付款”内容调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首月开始,扣除月进度应支付账款的50%作为预付款抵扣,直至预付款抵扣完。12.2.2 预付款担保(2)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截止至预付款扣完为止。(2)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等形式。” 本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