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单
江宁开发区比选单 | ||||||
报价单位:(略)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 总价报价 (单位:元) | 备注 |
1 | 庄排路一体化泵站建设(略) | 1、庄排路一体化泵站建设工程和驿浦路建设工程在104国道范围内布设污水管道;淮浦路与104国道交叉口改造涉及中分带、侧分带开口,新建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等。 2、本次采购(略)口改造安评报告,安评报告需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配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核。 | 1、供应商需针对庄排路一体化泵站建设工程和驿浦路建设工程涉104国道污水管道施工编制安评报告;针对淮浦路与104国道交叉口改造编制安评报告。报告应满足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报告内容包括数据整理及分析、管道安全评估方案编制、道口搭接安(略)购商指令,按时参加讨论(略),参加专家审查并组织会务,配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核。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应答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和业绩,须同时提供近三年三个相关(涉公路安评)的服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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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略),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包括所有费用。本次比选最高21.94万元(超出此价格取消中标资格)。 | ||||||
2、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报价,注明价格,具体交付时间,并提供营(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请所有报价单位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将比选单密封以书面形式报至**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66号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305室;项目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略) 。投标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略)。(因邮寄造成资料丢失或遗漏我方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