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采取(略)方式对(略)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如贵公司有意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请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现将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
(1)(略)审判法庭综合楼室内及周边外围保洁、垃圾清运。
(2)(略)审判法庭综合楼秩序维护。
(3)(略)审判法庭综合楼设施设备维护、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按业主要求时间内全部物业人员一次性配置到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略)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略)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采购单位。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如实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近三年不低于15万元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要求,所有提供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时间:2024年7月 1日8点00分至2024年7月3 日17点30分,地点:(略)(地址:(略))。报名资料工本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
已报名的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2024年7月4 日上午9: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密封后,提交至(略)(地址:(略)),逾期作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市**县**西路与学府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