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略)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市洪景贸易有限公司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市洪景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项目位于**市**区**镇,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仅限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项目占地约380平方米,于2018年7月3日首次获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批收集、贮存规模1300吨/年,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拟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拟核准经营规模:1300吨(略):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仅限从事机动车(略));拟核准有效期3年。 经审查,**市洪景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单位、个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人:余剑波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