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等6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LNJHY****)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抚顺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等6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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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 高限价: 250000.00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等6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二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等6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
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
宜 售价: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七、 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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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号
联系人:
吕有橦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人: 吴昕钰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之赵
印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23
(签名)
(盖章)
****223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