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6区裕宝大厦1栋1-3层42套商业房地产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6区裕宝大厦1栋1-3层42套商业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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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4125.2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6-2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宝安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对方及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按照承诺函内容进行电签。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