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白酒生产项目调试公示
(略)白酒生产项目位于**省**市**市景芝镇景酒大道南园区一路西155号,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
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略)。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白酒生产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拟开始时间:(略)
拟结束时间:(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通讯地址:**市**市景芝镇景酒大道南园区一路西155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