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现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废旧锅炉,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序号 |
资产名称 |
锅炉型号 |
额定热功率(MW) |
制造时间 |
1 |
常压热水锅炉 |
CLHS0.55-100/5-Y(Q) |
0.55 |
20(略) |
2 |
常压热水锅炉 |
CLHS0.5890/65 |
0.58 |
(略) |
学院废旧锅炉
二、(略)
(一)竞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且竞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备案情况查询系统中备案通过(https://(略)gov.cn/lsltfw/datasearch),未完成备案或备案公示阶段企业不具备竞价资格。
(二)竞价人应在响应本竞价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竞价。
三、报名方(略)
此次竞价通过邮件预报名,竞价人需在(略)6:00前将报名文件(含资质证明文件)发送至(略),总务处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现场踏勘及竞价,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报名文件缺失、不规范的企业不再通知。截止时间未报名或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参与竞价。
预报名需提供以下文件扫描件: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价,只需提供本(略))
(三)废旧物品回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原件
经资质审查通过后,竞价人现场踏勘(略)。
四、(略)
(一)现场统一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二)现场踏勘结束后,统一(略),现场开标。
五、中标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中标方式:现场唱标,以有效报价排序,以总价为准,价高者得,中标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值4200元,否则予以废标处理。若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中标单位。
(二)中标结果公示,自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成交单(略)。
(三)付款方式:中标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将中标价及5000.00元押金(现金)交至我院财务处,待处置项目结束并验收通过后5000.00元押金无息返还,否则不予返还。中标方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作业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过程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若处置方现场有财产损坏需由中标方按价赔偿。
六、联系方式
孙老师:(略)
附件1.报名函.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