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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校外配餐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第一章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下学期将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学年度学生校外配餐服务。我校小学部预计在校学生3600人,学生午餐需求人数待定。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投标的配餐单位要符合《深圳市****
4.投标人必须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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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公告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12:00。发布公告方式:龙高集团宝龙外国语学校公众号。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标书一正一副及电子PDF版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投标资料应于****17点之前送至龙高集团宝龙外国语学校保安室,由相关负责人现场收取。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发送至邮箱:****@qq.com。
(1.没提供配餐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资料不予收取。2.超过****17点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综合评分时间和地点
****在龙高集团宝龙外国语学校六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评分,优选出3家配餐企业后,进行公示。
六、综合评分方法
1.不少于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形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综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不足三家则作流标处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15名家长代表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由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七、定标办法
1.学校组织15名家委(一半以上)对综合评分前三名的配餐企业,进行现场调研,调研后投票决定预中标配餐企业。
2.学校根据最终投票表决的配餐企业按排名进行公示。预中标企业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签订合同
学生在校午餐午休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全体在校午餐学生家长委托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订合同(待区教育局确认资质有效后通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配餐方式为热链配送。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分餐工作人员人数等。
7.配餐价格及餐标(配餐价格为:小学生每人每份人民币 元,配餐标准为两荤一素:大荤(肉类) 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 克+蔬菜 克+米饭 克+汤或饮料,米饭可添加。)。供餐企业填写配餐价格及餐标,签订服务合同前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与中标公司协商。
8.分餐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健康资质,且配备人数与学生人数比例需达到1:50。
二
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
双方约定签订合同期限****至****。本合同履约完成后,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集体投票,支持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该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集体投票支持票数少于三分之二,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
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10天统计本校是实际用餐学生人数告知配餐企业,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预付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支付至监管账户。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学生未用餐,已交款项的退款
(2)中途退出的学生已交款项的退款
(3)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包括新学期一年级学生)
2.配餐价格:
配餐价格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食谱。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投标人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餐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
龙城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宝龙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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