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老港镇牛路港(横四河-港北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4〕584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
你镇《关于老港镇牛路港(横四河-港北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延期的请示》(浦老府〔2024〕50号)收悉。
经核,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获批(沪浦发改城〔2023〕612号),据文,由于你镇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老港镇牛路港(横四河-港北河)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至****。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3〕612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