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施工II标(北库区)[Y********]第1次补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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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施工II标(北库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12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核定资本金的30%予以补助,其余由诸暨市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II标(北库区)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位于诸暨市****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同山溪入库渠道出口为分界的北侧区域,包含此区域库盆开挖,新建和睦山布谷段护岸2.3km,新建王沙溪桥、和睦山桥2座桥梁,新建布谷闸站、西山提水泵站(不含泵站土建部分),水文化节点及相关的施工临时工程等。本项目库盆开挖为大型疏浚工程。 相应概算投资约49800万元,计划工期 1460 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 。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登录“交易平台”(https:****。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6:30。招标人将于****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交易平台(https:****/)。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 5.3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开标地址:杭州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温馨提示 7.1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数字招标)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下载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网址:https:****:****/;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 ,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7.2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