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品信息
| 生产矿井 | 品种 | 交易量 | 基准价(元/吨) | 单次加价幅度 (元/吨) | 基本指标 |
第一场 09:30-09:50 | 张家峁 | 混煤(2-2) | 40000 (5000*8) | 610 | 1元/吨 | 发热量(Qnet,ar)大卡:5600 |
灰分(Ad%):15左右 | ||||||
硫分(St,d%):≤0.5 | ||||||
水分(Mt%):13左右 | ||||||
挥发分(Vdaf%):大于38 |
三、交易说明
1.交易保证金缴纳相关要求说明:为起拍价和预拍量计算总煤款的10%。
四、附加说明
1.本次竞拍的煤炭购销合同、结算、税票开具、财务汇款等业务由秦岭数字公司代为办理。秦岭数字公司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王清清,****。
2.中标客户按照 “西煤交易”成交货品的成交单价和数量,向秦岭数字公司全额预付煤款和相应汽车运费。
3.拉运结束后,由秦岭数字公司与客户一票结算。
4.客户必须在网银付款时备注以下信息:
(1)矿别、品种名称、(2)煤款金额、(3)运费金额。
5.2024年第一次中标客户,中标后请先联系榆林公司签订合同,联系人:贺震**** 。
五、违约处理
榆林销售公司鼓励广大客户积极履约,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兑现率未达90%的合同视为违约,违约处理方式包括扣缴违约金、暂停交易和网络销售平台公示等,违约情况计入不良履约记录,应用于客户评级。具体违约处理细则如下:
(一)扣缴违约金
违约金最低扣缴10万元,根据客户兑现率按照相应标准扣除,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扣除规则如下:
扣除金额=100000+{100000×(90%-实际兑现率)}
(二)暂停交易
对于兑现率未达90%违约客户,根据违约情况取消其在陕煤集团所属矿井的竞拍权限,具体规则如下:
暂停交易天数=交易周期天数×(90%-实际兑现率)×10
半年内累计出现两次及以上违约的客户,在平台暂停交易三个月。若成交后,周期内零付款、零兑现,恶意扰乱销售秩序的客户,全额扣除当期保证金,并在平台暂停交易半年。
(三)扣减资信评分
扣减分值=10×(90%-实际兑现率)
第五条由于客户未均衡调拨或拉运,影响矿方生产,经相关部门催促并出具书面催促调拨或发运通知,仍未均衡调拨或拉运的,酌情给与不同时长的限制交易处罚。同时,给公司和各统销矿井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每场竞拍时间为20分钟。
2.本次竞价结果以最终中标客户及价格作为依据。
3.交割兑现说明(以实际签订煤炭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为主):
(1)报价为含税价,先款后货,全额现金。
(2)在竞拍之前客户应对矿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4.质量指标及考核要求:原混煤质量考核执行周期内抽查平均结果低于承诺指标200大卡/千克(含200大卡/千克)以内,结算价格下降10元/吨;低于承诺指标200大卡/千克以上,结算价格下降30元/吨。
5.竞拍价为起拍价,竞拍后的成交价作为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如有变化,以榆林公司最终出具的结算价格通知单为准。
6.其他相关要求声明:如遇市场和煤质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该批次执行时间以陕煤运销榆林销售公司通知的执行时间为准,不同意价格调整意见的用户应以书面形式向陕煤运销榆林销售公司提出申请,待陕煤运销榆林销售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退款。
七、联系方式
榆林销售公司联系人:刘江****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