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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古邳中学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采购

徐州睢宁县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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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略)
**省**市睢**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采购公告(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略)
规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386.32 元 采购需求:(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 (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7-01 08:(略) 至 2024-07-05 17:(略)
获取方式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供应商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至(略)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11 09:(略)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11 09:(略)
开标地点 (略)开标室((略))
其他
(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386.32 元 采购需求:(略)智能点寻址ip广播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08:(略)-12:00,14:(略)-17:(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略))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供应商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至(略)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略) (**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1日 09:(略) (**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0516-81(略)0866 地址:(略)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0516-81(略)0866
监督部门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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