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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莆田涵江区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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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略)公告
时间:(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略),公民、法人或(略)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

通讯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鑫杰锐鞋材有限公司纸箱生产扩建项目(略)

(略)

莆环审涵[(略)

莆环审涵[(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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