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略)
我局收到(略)位于**凤塘镇凤岗村铁采桥片CAFTFG-01地块的(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103202100040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用地单位(变更后):(略)
用地项目名称(变更后):(略)
原用地单位:(略)
原用地项目名称:(略)**凯普妇女儿童医院新建项目
用地位置:**凤塘镇凤岗村铁采桥片CAFTFG-01地块
用地性质:(略)
用地面积:医疗卫生用地40715.49平方米、防护绿地2591.6平方米
(略)平方米,应符合“安建规条[2019]第4号”建设用地规划的要求。
公示类型:(略)
公示时间:(略)—(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略)。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市**自然**局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