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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自然资告字〔2024〕8号)

宁德福安市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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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略)(安自然资告字〔2024〕8号)
安自然资告字〔2024〕8号
2024年6月29日8:(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略)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略)为准;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在**市公共**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市自然**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市自然**局委托**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承办。

2.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出让宗地建设应符合**市自然**局《关于赛岐城市综合体三期项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略)的要求。

4.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6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略),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略)。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略),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拍卖成交价(略),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5.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略),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6.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市自然**局

**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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