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略)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国土交易业务办公室);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略)为准;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在**市公共**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市自然**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市自然**局委托**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承办。
2.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出让宗地建设应符合**市自然**局《关于赛岐城市综合体三期项目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略)的要求。
4.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6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略),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略)。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略),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拍卖成交价(略),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5.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略),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出让成交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处置。
6.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市自然**局
**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