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望**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1-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略)(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略)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略)。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或者其授权(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主要(略)
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