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QC[GK](略)-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护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1-1 | 应用软件 | 移动护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 |
1-2 | 应用软件 | 护理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60,000.00 |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手持终端设备 | 20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开发并安装、调试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时间: (略)至 (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略)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略)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略)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略)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略)件的几个问题》回复中按照供应商属地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二、为保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在开标前不泄露。如投标供应商采用非线上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自行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上传凭证,按投标无效处理。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