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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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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设备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4)0115号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洛阳一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 49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设备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年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东平(磋商小组组长)、范巧变、段寅魁(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7,3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偃师区****
联系人:邱先生、马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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