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尔克什坦口岸出入境车辆停车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伊尔克什坦口岸出入境车辆停车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 12:33 | 发布日期 | **** 19:28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4〕15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伊尔克什坦口岸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伊尔克什坦口岸出入境车辆停车区****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号边检执勤用房、检验检疫值班用房、卫生检验检疫用房、入境车体边检查验用房、海关货物查验用房、出境H986查验通道、室外查验停车区****
二、本工程给水水源由负一层设置生活水泵房提供。室内外污水经室外排水管网排入东侧化粪池内。雨水系统采用内排水系统排出。本工程采暖热源接园区****
三、装修、材料及室外配套设施按初步设计中相关内容执行。
四、本工程总概算44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885.85万元,工程预备费210.9万元,其他费用332.25万元。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六、请你单位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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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