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略)检查(二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委托第三(略)踪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和跟踪检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对2023年**市行政区域内县级审批的非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全市除新华、长安、桥西、裕华四区以外的20个县级行政区,抽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81份;对县级开展的实行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项目20个;按照《**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表》的评价内容、细化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县级行政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进行评分,并编制水土保持(略)
2.对省级下放或市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检查在建项目20个,出具检查报告;
3.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县级抽查情况的核查,以及评价报告编制工作;10月底前完成跟踪检查工作并出具报告。
三、专业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水**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水平,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失信(略),三年内无(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略)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相关工作业绩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不接(略)。
四、报名资料要求
(一)报价单位的(略)
(二)报价单(附咨询服务、差旅、材料等各项费用明细),最高限价10万元;
(三)报名条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
报名方式: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水利局513室。
截止日期:(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