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
补充通知0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4项号第4.1条款“请于****00:00:00至****08:30前到………………”修改为“请于****00:00:00至****08:30前到………………”,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7项号第7.1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9项、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等内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8:30”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8:30”;原内容“****08:30”均修改为“**** 08:30”。
(3)删除****发布的“补充通知02号”内容;
(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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