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教职工体检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性医疗机构;”现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性医疗机构;”现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五)投标文件的组成”原“(2) 投标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性医疗机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修改为“(2) 投标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