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拉孜县****
项目名称:拉孜县****
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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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吉布普曲上(措娃村段)新建钢筋石笼结构防洪堤5段,总长度约1749.41m。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防洪堤采用钢筋骨架铅丝石笼斜坡式堤防,迎水面采用钢筋石笼,浆砌石护坡顶部宽度0.5m,底部宽度0.80m,护坡边坡比为1:1,采用钢筋石笼衬砌。挡水高度均为1.5m,基础高度1.2m,防洪堤坝后回填为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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