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年产4万张人造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4〕16号 | 2024年 6月25日 | 清远市**** | |
2 |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裕盛新科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4〕15号 | 2024年 6月21日 | 清远市清新区裕盛新科鞋材有限公司 | 清远市****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邮编:511500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4万张人造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class="nfw-cms-attachment" attachment-id="152558" href="http://www.qianlima.com/downloads/agent.jsp?req=HEJMKMOIIJDOMKGBPDFHLKJOBCCLANKPLOCHMPPOLHFJHMFFGMDKBHBLHKCHELMGGKLAHKJONCOPNEPODJDDHMAEMDEGHLPCOCMCLIPCDLLMHPGHNEOGJKALJKEPAMMPFNGIPEAJNCLFMLCPKELAPNFDPNAKIHLC" alt="附件1: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年产4万张人造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附件1: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年产4万张人造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2:关于《清远市清新区裕盛新科鞋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双鞋底、30万双鞋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